海能实业: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20: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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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87     证券简称:海能实业       公告编号:2025-100
债券代码:123193     债券简称:海能转债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
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
人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及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
董事 5 名(包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略与 ESG 委员会等 4 个专门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
  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副董事长:邱添明先生
  非独立董事:周洪亮先生、邱添明先生、刘洪涛先生、韩双女士、王剑先生
  独立董事:姚卫国先生、华金秋先生、赵静女士
  上述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比例
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
  (1)审计委员会:华金秋(主任委员)、赵静、王剑
  (2)提名委员会:姚卫国(主任委员)、赵静、邱添明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赵静(主任委员)、姚卫国、刘洪涛
  (4)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周洪亮(主任委员)、邱添明、华金秋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周洪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邱添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邱添明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韩双女
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董事会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郑薇女士为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郑薇女士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
经验,郑薇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彭小芳女士为公司
审计部负责人。彭小芳女士具备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相关
工作经验,彭小芳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董事会秘书韩双及证券事务代表郑薇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双、郑薇
  联系电话:0769-89920699
  联系传真:0769-89920690
  电子邮箱:anfuhinen@ce-link.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 22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董事,根据相关规范要求,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起离任且不在公司
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生、职工代表监事董明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刘洪涛先生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剑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董明钢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离职董事、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的董事、监事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人员简历
  周洪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出生。1996 年至 1997
年,在宝安松岗良维电子厂任职企划主管;1998 年至 2003 年,在东莞厚街溪头
太空梭电线有限公司任副经理、经理等职;2004 年至今,历任香港中电、深圳
海能、江西海能、海能有限等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1 月至今,任海能实业董事
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周洪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9.7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周洪亮先生与持有公司 6.04%的股东周洪军先生为兄弟关系,与现任董
事、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邱添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 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
金融学硕士。2011 年至 2022 年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工作,历任中国银行深圳
福永管辖支行综合管理部主任、中国银行深圳松岗东方支行行长、中国银行深圳
福永管辖支行普惠事业部主任等职务;2022 年 6 月加入海能实业,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邱添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刘洪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
业部副总等职位;2013 年 11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职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刘洪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18.98 万股股份。刘洪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韩双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
硕士。2007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0 月在东莞市宝隆电子有限公司任职;2008 年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韩双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26.90 万股股份。韩双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出生,大学专科学历。
  王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剑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姚卫国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执业律师,西
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西安交通大学法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书记
员、助理审判员,广东信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科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
师。2010 年至 2014 年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2014 年至今任北
京市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 年 8 月至今任广东联泰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姚卫国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华金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
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曾任江苏省盐城市电化厂会计,深圳市达特照明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中合尚融特色小镇(广东)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中新时
代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紫光照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微半
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 年 1 月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管理学院会
计教师、深圳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教师,2020 年 10 月至今担任深圳垒石热管理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金秋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赵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会
计学专业副教授。2014 年至 2016 年,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担任访问学者;2018
年至今,历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助理教授、长聘副教授;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8 月至今担任蘅东光通讯技
术(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静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彭小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出生,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硕士在读,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会计高级职称、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深圳市壹办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主管;2020 年 8 月起任职于海能实业,2024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目前,彭小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郑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初级
会计师,经济法学硕士在读。2011 年 8 月加入深圳海能,任职于营业管理部;
海能实业证券事务代表。
  郑薇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东台和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
接持有公司 5.88 万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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