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20:28:0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
          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上海百家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百家汇”)、海南先声百家汇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家汇”)、南京百佳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百佳瑞”,与上海百家汇、海南百家汇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的北京先声祥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声祥瑞”或“标的公司”)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如下:
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的情形。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过户至上市公司不存在法律障碍。
拥有与经营相关的各项资产。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
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
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特此说明。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利德曼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