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
数量未超过3家,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或者其他影响任职资
格的情况。
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独立履职的
其他关系。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