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建科: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20:26: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35             证券简称:盈建科              公告编号:2025-029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议室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7,20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25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009,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8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
份 2,197,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6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1,664,1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 人,代表股
份 1,66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0%。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27,1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6299%;反对 2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2860%;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70%;反对 22,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38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70%;反对 22,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38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70%;反对 22,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38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10%;反对 22,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44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6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25,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7.7045%;反对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2.2114%;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10%;反对 22,3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44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83,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0,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770%;反对 22,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389%;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39,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5458%;反对 22,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3701%;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表决情况:同意 27,18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4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 98.6359%;反对 2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 1.2800%;弃权 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84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文曼颖律师、鲍嘉骏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盈建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盈建科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