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5 - 0 4 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7人,代表股份75,845,8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3.39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765,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7.5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1人,代表股份36,080,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0 人,代表股份 3,871,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8 人,代表股份 3,831,3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6869%。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5年
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86,9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7%;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2,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122%;
反对2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5%;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8783%。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2.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91,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4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4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181%;
反对21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23%;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9196%。
提案2.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93,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9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8,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205%;
反对2,8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245%;弃
权3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550%。
提案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8,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29%;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4,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939%;
反对2,821,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788%;弃
权3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3%。
提案2.04 《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9,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43%;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5,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223%;
反对2,82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17%;弃
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8860%。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表决事项,获得了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3.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3.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5,585,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6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0,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83%;
反对22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20%;弃权
权股份总数的0.9997%。
提案3.02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5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6,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81%;
反对2,819,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349%;弃
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0%。
提案3.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90,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5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6,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81%;
反对2,81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142%;弃
权3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7%。
提案3.04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2,986,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305%;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474%;
反对2,821,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13%;弃
权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