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
午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
司董事长孙中伟先生因重要公务事项无法现场主持会议,由副董事长温美婵女士主
持。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 2025 年 11 月 13 日 上 午 9:15~9:25 ,
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34,941,2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7.76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24,601,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80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10,339,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95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11,363,2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23,9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8 人,代表股份 10,339,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9581%。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74,381,356 股,其中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846,609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
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73,534,747 股)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
能存在尾数差异)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862,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8%;反
对 75,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7%;弃权 3,356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284,766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可
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彭泽宇律师、徐俊彬律师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