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1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44
名 , 代 表有表 决 权的股 份 288,159,865 股,占 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 本总额 的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102,4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3.782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5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28,868,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53.76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6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0.014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3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23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42,2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3.768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8,097,1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6,039,7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06%;反对 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7%;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陈丽君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
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