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杯 电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old cup Electric Apparatus Co.,Ltd.
证券代码:002533 证券简称:金杯电工 公告编号:2025-038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0号)。
公司股份总数为 733,941,062 股,剔除回购股份 6,447,000 股后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727,494,062 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327 名,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73,970,18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286%,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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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8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776,77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71%,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37%。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8,464,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2,76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726%;反对 5,435,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416%;弃权 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有 11 个子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3,77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08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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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228%;反对 10,122,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3919%;弃权 7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80,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08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92%;反对 10,139,4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4850%;弃权 5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76,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77,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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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263,791,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55,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8%。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04,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48,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8%。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72,951,1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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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同意 263,746,0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263,751,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达代炎、戴思佳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
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