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ST 和科 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业园公司会议室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38 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1,545,7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54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97,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9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3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1,448,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21.44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1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7,2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97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选人以现场或远程方式列席会议;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
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8,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5038%;反对 10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
过。
本议案由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进行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
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87%;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376,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2156%;反对 1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87%;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92%;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3,5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023%;反对 10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089%;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43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987%;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03,4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827%;反对 10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284%;弃权 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88%。
表决结果: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审议通
过。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32,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828%。
表决结果:孟宇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32,6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828%。
表决结果:金文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32,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828%。
表决结果:张团结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42,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292%。
表决结果:王蓓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本议案采用
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5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080%。
表决结果:纪贵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独立董事连任
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纪贵宝先生本届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1,149,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617%。
表决结果:徐张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果律师、吉嘉怡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报备文件
议;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