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19: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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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5: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召集人对
本次会议的通知向与会董事作出了说明,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时限要求。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债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议案》;
   鉴于富康矿业未通过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亦未与公司达成可行性的债务清偿
方案,基于追回债务以最大程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原因,公
司拟通过司法程序接受以富康矿业持有的青海锦泰 15%股权抵偿对应富康矿业
需支付公司的债务本金人民币 3.545 亿元、违约金、交易费用及一切合理费用。
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完成股权权属变更,青海锦泰将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
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拟通过司法
程序接受青海锦泰股权以股抵债并与股东方签署战略合作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
计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聘任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元)。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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