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2 证券简称:科德教育 公告编号:2025-042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5人,代表股份96,169,08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9.218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459,2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718%;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3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709,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46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03人,代表股份3,703,01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02,31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55,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89,6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8361%;反对3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43%;弃权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6%。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7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0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93%;反对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5%;弃权3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2%。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67,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1,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56%;反对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5%;弃权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9%。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6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4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301,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629%;反对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5%;弃权4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6%。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43,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7,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40%;反对3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5%;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5%。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48,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82,5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444%;反对3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01%;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5%。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32,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3,266,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177%;反对37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12%;弃权6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11%。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23,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57,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747%;反对37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268%;弃权6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85%。
总表决情况:同意95,728,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62,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89%;反对3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56%;弃权5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5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乔若瑶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
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