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49人,代表股份121,367,07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0688%。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公司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47人,代表公司股份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948人,代表公司股份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947人,代表公司股
份8,179,5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156%。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154,8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902,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67,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0067%;弃权 902,8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3,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382%。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6,176,8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782,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9,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8834%;弃权 782,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6,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87%。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6,170,6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792,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3,3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3.8357%;弃权 792,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7,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2%。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6,191,8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850,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4,5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2.8712%;弃权 850,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976%。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6,289,9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814,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0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52.1169%;弃权 814,0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6%。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119,285,581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弃权 765,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98,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16.0898%;弃权 765,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8,4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廖嘉成律师进行
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