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药业: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19: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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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5-075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 238 号公司本部六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胜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295,890,18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7 人,代表股份 36,499,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83%。
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非关联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348,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1409%;反对 2,344,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925%;弃权 1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957,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3.0358%;反对 2,344,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42%;弃权 197,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4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54,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119%;反对 1,8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206%;弃权 1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4.4219%;反对 1,8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13%;弃权 199,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854,1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119%;反对 1,8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206%;弃权 19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63,8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4.4219%;反对 1,83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13%;弃权 199,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9%。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5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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