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1971 号)同意,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97,938,144 股,发行价格为 4.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99,999,998.4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人民币 5,299,041.15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北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E23531 号)。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
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
案》,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
分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
坦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保荐人
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武汉省直支行
水蓄能电站项
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原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罗田支行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省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隶属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为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签署主体。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
丙方为保荐人中信证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
合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
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
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
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
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
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
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
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
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
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
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
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
绍信。
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作付款过程中,在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
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
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甲方以网银方式划款
时,应提前通过协议约定的电子邮箱向乙方发送资金划付申请,乙方
应审核甲方申请的要素是否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时间、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等)、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
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
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
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
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
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位于北
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
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一为公司,甲方二为湖北能源集团罗田平坦原抽水
蓄能有限公司,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丙方为保荐人中信证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支 行) 开设 募 集资 金 专项 账户 ( 以下 简 称“ 专 户” ) ,账 号为
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
合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
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
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
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
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
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
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
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
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
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
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主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
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
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
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
)
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
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
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
的介绍信。
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作付款过程中,在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
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
预留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甲方以网银方式划款
时,应提前通过协议约定的电子邮箱向乙方发送资金划付申请,乙方
应审核甲方申请的要素是否齐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时间、支付对象、
支付金额等)、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
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
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
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二有权
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
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位于北
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
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第 ZE23531 号);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