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联盛: 宿迁联盛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3 18: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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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65   证券简称:宿迁联盛      公告编号:2025-072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同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利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李利女士由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调整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
  李利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李利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宿迁联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李利女士简历
  李利女士,1985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专业,
专科学历。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4 月,就职于安徽联盛化学制品有限公司,任
出纳;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于宿迁联盛化学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利女士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宿迁联发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约 0.14%的股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系。经查询,李利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
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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