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ST 沐邦 公告编号:2025-13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子公司内蒙豪安本次借款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为本次借款提供无偿、无限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内蒙豪安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4,073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豪安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豪安”)因经营发展需要,向南昌产投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产投”)申请 1,000 万元,期限为 3 年的借款,
公司与南昌产投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内蒙豪安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的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为本次借
款提供无偿、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预计的议案》,担保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止。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及授
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MA0Q4PWC2E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仁杰
成立日期:2019 年 1 月 17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新型工业园区光伏光电产业园 1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电池制
造;电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末(经审计) 2025 年 9 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87,129,499.98(更正后) 1,653,140,405.58
负债总额 1,678,102,399.27(更正后) 1,681,401,730.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1,711,380.47 186,028,150.14
净利润 -320,806,794.96(更正后) -137,288,425.39
【注释:上表中数据“更正后”,系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的公告》中更正后的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担保人/债务人:内蒙古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南昌产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四)担保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五)保证期间:
之日起三年;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六)担保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
保权发生的费用。
(七)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实际控制人的担保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与债权人南昌产投签署了担保协议,为内蒙豪安
本次借款提供无偿、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担保范围等主要条款与
公司《保证合同》约定保持一致。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内蒙豪安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金额在
公司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同时,公司关注到内蒙豪安近期处于亏损状态
且净资产为负,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为此笔借款提供无
偿担保,体现了其对子公司发展的支持。公司将督促内蒙豪安改善经营管理,提
升偿债能力,力争使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15 亿元(含本次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 161.8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