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王淑琴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浩然先生、江
斐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
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57.98%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56.89%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
于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王淑琴 不适用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一致行动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110108681952858R
司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江浩然 不适用
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控股股东/实控人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
江斐然 不适用
行动人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备注:公司股东王淑琴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浩然先生、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股东及恒银科技董事江斐然先生为母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
修订)》第八十三条规定,江浩然先生、王淑琴女士、江斐然先生及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属于一致行动人。
其中,江斐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控股股东恒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收到公司股东王淑琴女士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
触及 1%刻度的告知函》,获悉其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至 11 月 13 日通过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王淑琴女士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由 56,699,500 股变动至 50,999,500 股。王淑琴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01,815,279 股变动至 296,115,279 股,因此王淑琴女士及一致
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7.98%减少至 56.89%,权益变
动触及 1%刻度。
投资者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比例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比例 权益变动 权益变动的
名称 (万股) (%) (万股) (%) 方式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大宗交易 2025/11/07-
王淑琴 5,669.9500 10.90 5,099.9500 9.80
其他:____ 2025/11/13
(请注明)
未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恒融投资 24,167.0000 46.43 24,167.0000 46.43 / /
集团有限
公司
江浩然 344.5779 0.66 344.5779 0.66 / /
江斐然 0.0000 0.00 0.0000 0.00 / /
合计 30,181.5279 57.98 29,611.5279 56.89 -- --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 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
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一致。减持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法定媒体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将督促王淑琴女士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