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0 证券简称:仕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伙企业”或“基金”)
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625.00 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比 10.03%。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双方在各自领域拥有良好的业务资源,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推动业务合作,产
业基金的模式有利于公司积极把握在捕碳钢渣及矿粉行业的发展机会,扩大和完
善产业布局,有利于公司战略实施的推进及长远发展。
公司与普通合伙人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赐投资”)及
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温州隽赢二十四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
资方式以股权投资为主。合伙企业出资额为 6,230.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625.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10.03%。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未达到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隽赐投资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同时也是基金的管理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85EM2C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利英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5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崧泽大道 2088 号三层 E 区 351 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凤林(持股 51%)、张利英(持股 49%)
隽赐投资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
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
案,登记编号为 P1066110。
隽赐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
持有公司股份,也未与第三方存在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温州隽赢二十四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DK3EAR8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温州大道 1707 号亨哈大厦 701 室-68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规模:基金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6,230.00 万元。公司本次投资后,基金
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75 6.02
王均明 有限合伙人 1,060 17.01
张景根 有限合伙人 300 4.82
温建桥 有限合伙人 300 4.82
周倩 有限合伙人 210 3.37
顾勤杰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曹亚平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金宇星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徐健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王前凤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杨燕玲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陈黎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刘玉梅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陈惠专 有限合伙人 200 3.21
金辉 有限合伙人 150 2.41
付万生 有限合伙人 110 1.77
夏洪秀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陈璐璐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郭楠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李凤林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冯虹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张宝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谢秋文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沈洪方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黄惠贤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陈玉才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陈坚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史红英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宋甲甲 有限合伙人 100 1.61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25 10.03
合计 6,230 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伙企业名称:温州隽赢二十四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从事对投资标的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活动,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的资本回报。
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 7 年,其中,自成立之日起 3 年内为
投资期,退出期为 2 年,延长期为 2 年。
基金延长期:如本基金投资项目在上述退出期届满后,存在无法退出或未完
全退出情况时,本基金存续期自动延长 2 年。如本基金投资项目在延长期 2 年届
满后仍存在无法退出或未完全退出情况时,经合伙人会议决议通过,本基金的存
续期限可延长,直至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全体合伙人有义务配
合。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全体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实缴出资时间及金额,以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项
目投资进度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为准。
致力于硬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行业、领域的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负责对合伙企业的
对外投资及全部投资项目的退出事项作出决策,并对已投项目的投后管理进行监
督。投决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委员由普通合伙人确定。投决会审议事项需经全体
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形成有效决议。
投决会主要职权:
(1)决定本合伙企业对拟投资项目的立项和投资;
(2)决定本合伙企业向被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管等事宜;
(3)投资后投资方案的调整、退出方案、变现处置方案及其在执行过程中
的调整等;
(4)投资后股权项目管理相关事宜等;
(5)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上海隽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亦系合伙企业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
伙事务。
公司及其他合伙人系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有如下
权利:(1)根据相关适用法律和规范和本协议的规定,就相关事项行使表决权;
(2)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年度运营报告;(3)参与合伙企业收益分配的权利;(4)按
照本协议约定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权益的权利;(5)按照本协议除名和更换普通
合伙人的权利;(6)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属于有限合伙人的其他权利。受限于《合
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相关条款的相关约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
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管理费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费用之一由合伙企业划付。合伙企业按照有效投
资金额的 2%/年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于基金成立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合伙
企业以合伙财产向管理人一次性支付前 3 年的管理费。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或
延长期(如有)不再收取管理费。如本基金提前清算退出,已收取的管理费不再
返还。
合伙企业的各项可分配收入,应当首先在各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
行初步划分,按此划分归属各合伙人的金额,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1)投资成本返还。基金财产向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合伙人截至该分配
时点根据本条款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2)门槛收益。在(1)所述完成后还有剩余,当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小于或
等于 7%(单利)时,由各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额比例分配,普通合伙人不收
取业绩分成;当基金整体年化收益率大于 7%(单利)时,普通合伙人计提超额
收益部分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业绩奖励分配给管理人,剩余百分之八十(80%)
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1)被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借壳上市或被上市
公司收购;
(2)合伙企业直接出让被投资企业股权、出资份额或资产实现退出;
(3)被投资企业解散、清算后,合伙企业就被投资企业的清算财产获得分
配。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
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合伙企业实际经营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适用法律和规范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于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生
效日”),自合伙企业期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五、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合伙企业及隽赐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合伙企业及隽赐投资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为同一主体,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
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六、投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基金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
的前提下,公司投资该基金,一方面可以有效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能力、投资渠
道及投资经验,进一步拓展公司投资领域,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投资收
益,实现资本增值;另一方面能够依托外部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团队优势、项目资
源优势和平台优势,提升在先进技术领域行业内项目收集、研判、投资的能力,
服务公司业务创新升级的发展需要。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业宏观环境以及投资管理等存在不确定性,无法达成预期收益或亏损的风险,但
公司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担的投资风险敞口不超过公司出资额,即
八、本次共同投资的其他说明
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且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