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智家: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2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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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办法
        (202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
步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居然智家新零售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下
简称“单独计票事项”
         ):
  (一)利润分配事项,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
露;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三)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
方案、公司关联方以资抵债方案;
  (四)发行证券;
  (五)引入战略投资者;
  (六)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股票及衍生品投资等重大事项;
  (七)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八)分拆上市;
  (九)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等与股东权利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十一)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
场所交易或转让;
  (十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五)其它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
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
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包含单独计票事项时,应单独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时,应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宣布。
  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中小投资者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应由推举的一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和推举的另一名股东代表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
果。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外,应另行统
计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应将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投
票情况予以特别提示。
  第七条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中均应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有无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有,则应单独载明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
情况。股东会会议记录中应对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投反对票的原因予以记录(如
有)
 。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八条 公司应在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并对网络投票操作流程作出明确说明。
  第九条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还应列明: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的
情况,包括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包括表决的方式,对相关议案的同
意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其中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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