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5-05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王戈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6,078,74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05%)
的股东王戈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
内(即 2025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6 年 2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
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19,686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 0.5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近日收到股东王戈先生提交的减持股份相关告知函,根据《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承诺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份数 计划减持股份数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序号 量不超过股数 量不超过公司总
名称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注: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9,610,100 股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247,000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
应调整。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
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王戈先生于 2025 年
戈先生尚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任期截至 2027 年 7 月 12 日),故
任期内每年度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
外。
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
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将
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
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况。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戈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