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安乃达驱动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核实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为公司(含
子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条件已经成就。
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
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6.13 元/股;向
符合条件的 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50 万份,行权价格为 33.51 元/股。
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