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79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暨减资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对3名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因故身亡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4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5.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924,694,285元减至924,638,285元,公司股份
总数由924,694,285元减至924,638,285元。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
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
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院大厦 D 座 10 楼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