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1 证券简称:荣信文化 公告编号:2025-092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
召开。
家数字出版基地南区三栋荣信文化董事会会议室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30,6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725%。(截
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84,400,000股,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408,600股,该部分回
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共3人,代表股份30,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5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份1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17%。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投资品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397%;反对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44%;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457%;反对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61%;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3%。
本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0,6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9583%;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58%;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35%;反对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83%;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83%。
本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郑家良律师、程炳坤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教育文化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