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01 证券简称:诚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
公司会议室。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68,75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151,469,124 股(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54,713,824 股,其
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3,244,7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
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份数为 151,469,124 股,下同)的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7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1,2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5%。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1,235,2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
表股份 1,23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55%。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现场会议;见证律师列
席现场会议并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750,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31%;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0,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3%;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6%;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2%;反对 1,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弃权 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3%。
表决结果:同意 68,75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41%;反对 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31,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9%;反对 1,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6%;弃权 2,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32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324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21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219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2,31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319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31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319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32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324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葛建利女士、卢刚先生、黄洪林先生、卢瑾女士、
李文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2,523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2,523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418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418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521,521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1,521 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胡永洲先生、姜林先生、周钧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彦周、陈宏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