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28 证券简称:登康口腔 公告编号:2025-049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9:15—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9:15-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
(三)召集人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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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邓嵘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8名,代表股份数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数为118,67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65%。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4名,代表股份数为16,501,55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842%。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向志勇先生、张力先生、独立董事郭强先生线上参会外,公司其他董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
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32,106,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6%;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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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股东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已回避表
决,其持有的公司103,012,300股股份未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宏瑞律师、肖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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