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2 证券简称:和而泰 公告编号:2025-083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
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D 座 10 楼和而泰一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不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相关内容详见 2025 年 11 月 13 日在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D 座 10 楼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
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
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
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邮件方式以 2025 年 11 月 25 日 17:30 前到达本
公司为准。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 6 号深
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 D 座 10 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邮编:518057,
信函请注明“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公司邮箱地址为:het@szhit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
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罗珊珊、艾雯
联系电话:(0755)26727721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召开当日)期间的任意时间。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
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
日起至该次股东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