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能慧充
股票代码:6002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 2010 号中深花园 B 座 1615B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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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所涉及义务的
能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
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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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告书》
上市公司、绿能慧充、公
指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睿涛星源/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 1 号私
指
人 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景宏 指 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
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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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券投资
企业名称
基金”)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彩田路2010号中深花园B座1615B
法定代表人 韦继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1176142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15日
营业期限 2015年4月15日至无固定期限
韦继慷持股比例55%
股东名称 王振亚持股比例27%
赵逢雨持股比例18%
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科技创新产业园B1栋611
基金产品名称:睿涛星源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名称: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编号:SAFP28
成立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
存续期限:15 年
基金托管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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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居留权
韦继慷 执行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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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及自身业务发展需
求,拟协议受让公司部分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
月内无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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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3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2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及时间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双方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7,000,000 股,转让给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
涛星源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协议转让后,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权益变动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转让方:深圳景宏益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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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及方式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37,000,000.00
股股份转让给乙方,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2537%。乙方同意按本协议规
定的条件及方式受让股份。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8.2 元/股,股份
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303,400,000 元(大写:叁亿零叁佰肆拾万元整)。
支付方式
(1)本协议所述信息披露之日后 10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2)自各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目标股份转让合规性的确认申请且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的确认文件或被乙方书面豁免后 10 日
内,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 18,340.00 万元人民币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二笔股
份转让价款。
(3)自股份过户日起 1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
(1)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任何陈述或保证是虚假的或错误的、
或该陈述或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和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违
约方应在三十个工作日内采取纠正措施,且除应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外,
还应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2) 如乙方迟延付款的,应向甲方承担迟延金额每自然日万分之四的违约
金,如在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支付的,
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3)除因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方证监局)或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各
级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对此次交易产生延迟外,甲方承诺及时
推进标的股份的过户和交割手续。甲方承诺自收到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
后及时向交易所提交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材料,取得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函并收到
乙方本协议约定的第二笔款项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股份的过户,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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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股份过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没有完成的,则超过三十个工
作日之后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承担本协议下股份转让价款总额每自然日万
分之四的滞纳金。如延迟三十个工作日仍未完成过户的,视为甲方根本性违约。
(4)各方中任何一方发生根本性违约的,守约方有权随时向违约方解除本
协议。如甲方根本性违约的,甲方已经收到的股份转让价款应于本协议解除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并按本协议约定的定金金额支付给乙方。如乙方在
本协议约定的第一笔款项或第二笔款项支付时出现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随时
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并没收本次交易的定金。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资金来源及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需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法自筹资金。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
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
托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
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
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各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
使作出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
排。
六、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尚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
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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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
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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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
大事项和为避免对《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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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转让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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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韦继慷
日期: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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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韦继慷
日期: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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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绿能慧充数字能
山东省临沂市罗庄
上市公司名称 源技术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区罗庄镇龙潭路东
公司
股票简称 绿能慧充 股票代码 600212
深圳睿涛资产管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理有限公司(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街道福山社区彩田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睿涛星源精选 1
册地 路 2010 号中深花园 B
号私募证券投资
座 1615B
基金”)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持股数量: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变动数量:37,00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
变动比例:5.25%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数量:37,000,000 股
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比例:5.25%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 否
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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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注予以说明;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绿能慧充数字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睿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睿涛星源精选1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法定代表人:
韦继慷
日期: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