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48 证券简称:畅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万元) 3,000 万元
投资进展情况 正式签署协议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 无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经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畅联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与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公司”)
合资新设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联百福”或“新公司”),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29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网
(www.sse.com.cn)的《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本次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一)出资协议签署主体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外高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新公司注册资本
双方一致同 意,本协 议项下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圆整
(RMB50,000,000)(以下称“注册资本”),双方出资情况如下:
畅联股份以货币出资人民币叁仟万圆整(RMB30,000,000),出资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前,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60%;
生物医药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贰仟万圆整(RMB20,000,000),出资时间:
双方合计将持有新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
(三)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双方同意,利润分配原则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畅联百福医药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平衡企业积累兼顾投资者回报。
新公司净利润优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完亏损后按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的
任意盈余公积;新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不低于经
审计后年度净利润的 60%。
(四)投资方的未来重大义务
不得抽回出资。
一方不得:
(1)干扰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或破坏公司提供前述产品或服务
的条件;
(2)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采取其他任何对公司业务经营和双方权益造
成损害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履行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
(六)违约责任
在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义务、承诺或保证,其应就新公司和另一方由此遭受的任何索赔或直接损
失作出赔偿,并使新公司和另一方免受损害。为免歧义,直接损失不包括任何
附带的、偶然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失或损害。
(七)争议解决方式
如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自纠纷发生之日起的三十(30)
日内,无法协商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2)任何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约定,使本协议没有继续履行的必要或可
能的,或一方迟延履行义务超过六十日(60)日不予纠正的;
(3)本协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协议的原因。
(1)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的;
(2)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本协议目的,双方可以协商延迟履行时间,
延迟履行的期间为不可抗力事件出现之日起的六十(60)日内,若延迟履行期
间届满而受阻方仍未能恢复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十
五(15)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自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
要义务或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守约方可以提前三十(30)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
解除协议通知书,本协议自通知到达违约方时解除;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守约方
可以提前三十(30)日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协议通知书,本协议自通知到达
违约方时解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协议签署系公司进一步推动投资项目实施落地的举措,公司后续在项
目推进过程中,将深入研究、审慎决策,积极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
关于本投资项目,实施前公司已对市场情况及需求进行深度分析及考量,
项目风险较为可控,但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市场需求低于
预期,或政府政策与公司预测产生偏差,有可能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后未达到预
期效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畅联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