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 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2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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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背景情况
  (一)事实情况及纠纷原因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深圳市合正汽车
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
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以及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交易对价共计为 48,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合正电子 100%股权的交
易对价为 4,800 万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作价为 14,000
万元,公司对合正电子债权的交易对价为 29,200 万元。
  (二)提起诉讼情况
支付了 7,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基于罗剑平、郭依勤未按照《民事调解书》
([2020]粤 06 民初 248 号)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佛山中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 年 1 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执行裁定
书》,因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佛山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强制执行的申请。驳
回后,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
起了诉讼,本次诉讼过程中,公司收到了罗剑平、郭依勤向公司出质的部分资产
的处置款 500 万元。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3]粤 0607 民初 376 号),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因罗剑平、郭依勤
并未按照上述判决书要求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三水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并获得三水法院受理。2023 年 10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划拨的司
法强制执行款 54,581,274.67 元。根据三水法院执行局的调查和评估,罗剑平、
郭依勤名下的全部资产(房产+股权)拍卖(含一拍和二拍)价款在优先支付抵
押权人、拍卖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后,没有能够偿债的剩余款项。
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原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
自愿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在 2025 年 11 月 12 日前以“合法现
金人民币 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 万元的合法房产”,合计 6,500 万元和解双
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
书》[(2023)粤 0607 执 4206 号之十五],因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在
执行过程中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且双方与第三方代偿人签署了《代偿协
议》,依照相关规定,三水法院裁定:“(2023)粤 0607 执 4206 号案终结执行。
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未按
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2024 年 12 月底,
公司收到三水法院执行款 681,721.95 元。
方未能谈妥,未能在和解协议生效且三水法院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评估结
果之日起 180 天内将房产过户至公司名下。为了确保被执行人不违背和解协议约
定的 6,500 万元偿债义务继续完成,三水法院协调公司与被执行人于 2025 年 5
月 9 日签署《执行和解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提供
合法房产一次性提前抵偿原和解协议的全部 6,500 万元债务,该房产须于 2025
年 8 月 9 日前过户至公司名下,并在房产完成过户后一个月内现金付清剩余业绩
补偿款 173.70 万元,提前完成原和解协议的约定。若上述提及的抵债房产未能
提前过户给公司抵偿 6,500 万元债务,则被执行人仍须提供在法院指定的第三方
评估机构评估下的 6,500 万元等价资产或现金,在原和解协议约定的最终到期时
间 2025 年 11 月 12 日前偿还 6,500 万元债务。
前将房产提前过户给公司抵债,三水法院要求被执行人出具还款计划说明,继续
履行在原和解协议约定的最终到期日 2025 年 11 月 12 日前偿还债务。在三水法
院的督促下,被执行人于 2025 年 8 月 7 日向三水法院出具了《关于被执行人罗
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合同纠纷一案还款计划说明》,被执行人计划以其亲友
名下的两处房产作为还款来源,通过挂牌出售、过户给公司的方式偿还债务;在
减去两处房产偿还价值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将尽全力在原和解协议到期日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23)、
                     《关于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0-034)、《关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收到诉讼执行款暨
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
      (公告编号:2024-056、2024-070、2024-073、2025-026、2025-037、
讼进展的公告》
   二、最新进展情况
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罗剑平、郭依勤合计应支付业绩
补偿款为 14,000 万元。近日,公司收到罗剑平、郭依勤业绩补偿款 53.7 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回业绩补偿款 13,900 万元,剩余 100 万元尚未收回。
人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合同纠纷一案还款计划说明》,二人以其亲友名下
的两处房产作为还款来源,通过挂牌出售、过户给公司的方式偿还债务,目前该
房产正在积极办理抵押手续和挂牌出售中。
水法院提交了《关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合同纠纷一案股权资产
抵债申请书》,申请以其亲友持有的深圳市九天创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
权抵偿债务。为客观、公正评估股权价值,由三水法院指定第三方独立评估机构
对上述股权进行评估作价,并依据评估结果与股权比例核算确定偿债金额,目前
已进入第三方评估程序。被执行人承诺将全力配合评估工作及后续执行工作,确
保尽快偿还剩余债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尚未偿还款项 6,600 万元。
剩余债务,但在该期间持续履行还款义务,陆续偿还业绩补偿款,并按照还款计
划积极推动其亲友名下两处房产的抵押及挂牌出售进度,未出现拒不配合或消极
履约的情形;公司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将持续监督罗剑平、郭依勤在业绩补
偿款偿付、抵债房产过户及挂牌出售等关键环节的执行进展。为切实推进债务清
偿,保障债务清偿能力,被执行人现提出以股权资产抵偿剩余债务的方案,公司
正积极配合法院对该方案的可行性、股权公允价值等事项进行审慎评估与推进,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复执行或就和解协议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若罗
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存在财产情况报告不实,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逃避债
务情形的,公司保留向被执行人追责的权利。
坏账准备。和解协议的执行涉及以物抵债、第三人代为清偿等方式,债权实现的
具体时间及最终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按照协议
约定继续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累计总偿还金额为 20,500 万元,将会对公司产
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冲回坏账准备金额为 6,673.7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影响金
额以和解实施及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沟通,积极督促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偿债义务,并持续关
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盛路通信合同纠纷一案股权资产抵债申
请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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