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铝时代: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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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613     证券简称:新铝时代     公告编号:2025-085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适应公司长期经营发展需要,构建完善科学的管理机制,推动公司战略有效
执行,培养高素质管理团队,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实
第一百四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
                      行轮值制,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轮值制度
会聘任或解聘。
                      》进行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   第一百四十三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1年,总经
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理连聘可以连任。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
上述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其他事项说明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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