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利谱: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19: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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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
同富一路 5 号第 1-9 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6 日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7 人,代表
股份 34,674,629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9.941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 33,237,663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19.11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1,436,9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深圳)事务所律师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 8 项子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578,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34%;
反对 6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5%;弃权
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4.2094%;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22,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658%;
反对 1,01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弃
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数的 70.7385%;弃权 3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唐都远律师、陈本荣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5-04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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