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91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月 9 日以邮件、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瞿松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
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深化国际化战略布局,增强境外投融资及运营
能力,持续吸引并聚集优秀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拟发行境外
上市股份(H 股)股票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主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并上市”或“本次 H 股发行并
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
市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 H 股股票拟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的境外上市股份(H 股),均为 H
股普通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并上
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
状况、境内外监管部门的审批/备案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决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方式为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配售新股。香港公开发行为向香港公众投
资者公开发售。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的惯例和情况,国际配售可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修正案项下 144A 规则(或其他豁免)
于美国向合资格机构投资者进行的发售;或(2)依据美国 1933 年《证券法》及其
修正案项下 S 条例进行的美国境外发行。
具体发行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
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在符合香港联交所要求的最低发行比例、最低流通比例的规定或要求的前提下,
结合公司自身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确定发行规模,本次公司拟申请
发行的 H 股股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5%(超额配售权行使前),并根
据市场情况授予整体协调人不超过前述发行的 H 股股数 15%的超额配售权。本次发
行的最终发行数量、超额配售事宜及发行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境内外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及市场情况确定,以公司根据与
有关承销商分别签署的国际承销协议及香港承销协议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 H 股数
量为准,公司因此而增加的注册资本亦须以发行完成后实际发行的新股数目为准,
并须在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和其
他有关机构备案或批准后方可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国际资本市
场以及发行风险等情况下,按照国际惯例,通过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由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整体协调人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
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将根据接获认购者的有效申请数目决定配发给认购者的股份
数目。配发基准可能根据认购者在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有效申请的股份数目而有所不
同,但应严格按照《香港上市规则》指定(或获豁免)的比例分配。在适当的情况
下,配发股份亦可通过抽签方式进行,即部分认购者可能获配发比其他申请认购相
同股份数目的认购者较多的股份,而未获抽中的认购者可能不会获配发任何股份。
香港公开发售部分与国际配售的部分的比例将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超额认
购倍数以及香港联交所可能授予的有关豁免而设定“回拨”机制(如适用)。
国际配售部分占本次发行的比例将根据最终确定的香港公开发售部分比例(经
回拨后,如适用)来决定。国际配售部分的配售对象和配售额度将根据累计订单,
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下单的总量、总体超额认购倍数、
投资者的质量、投资者的重要性和在过去交易中的表现、投资者下单的时间、订单
的大小、价格的敏感度、预路演的参与程度、对该投资者的后市行为的预计等。在
国际配售分配中,在满足“回拨”机制的前提下,原则上将优先考虑基石投资者(如
有)、战略投资者(如有)和机构投资者。
在不允许就公司的股份提出要约或进行销售的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本次发
行的有关公告不构成销售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要约邀请,且公司也未诱使任何人提出
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公司在正式刊发 H 股招股说明书后,方可销售公司股份或接
受购买公司股份的要约(基石投资者及战略投资者(如有)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发行对象包括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境外(为
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
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承销。具体承销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状况等情况、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及其他
相关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预计本次发行上市的筹资成本包括保荐人费用、承销费用、公司境内外律师费
用、承销商境内外律师费用、背调机构费用、诉讼查册费用、商标律师或商标代理
费用、审计师费用、内控顾问费用、行业顾问费用、合规顾问费用、财经公关费用、
印刷商费用、秘书公司费用、H 股股份过户登记机构费用、收款银行费用、向香港
联交所支付的上市申请费用、路演费用及其他中介费用、注册招股书费用等,具体
费用金额尚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次发行上市需聘请的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承销团成员(包括
整体协调人、资本市场中介人、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牵头经办人)、公司境内
律师、公司境外律师、承销商境内律师、承销商境外律师、商标律师、审计师、内
控顾问、行业顾问、印刷商、合规顾问、公司秘书、财经公关公司、路演公司、收
款银行、H 股股份过户登记机构、背调机构、诉讼查册机构及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
有关的中介机构,除公司股东大会直接聘请的中介机构外,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选聘本次发行上市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并与其最终签署相关委
托协议或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四)《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本次发行并上市之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取得本次发行并上市
的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 H 股招
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监管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企业和自然人、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
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发行并上市的需要,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该等决
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如果公司已在该等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
管机构对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备案/批准文件,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并上
市完成日。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包括但不限
于):加大 AI 智能化等领域的研发投入、推动智能产品升级并完善产品矩阵、智能
制造体系升级、战略性投资与并购、补充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等。
此外,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经股东大会
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根据上市申请审批和备案过程中政府部门、监管机构或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意见、公司运营情况及实际需求等情况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及确定具体投向及使用计划、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取舍、顺
序及投资金额作个别适当调整、确定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计划进度、签署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根据 H 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确定超募资金的
用途(如适用)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正式刊发的 H 股招股说明
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按照相关要求,公司拟定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滚存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为兼顾公司现有股东和未来 H 股股东的利益,如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决议有
效期内完成本次发行并上市,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并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拟分配利润(如适用)后,本
次发行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
行并上市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工作需要,公司拟聘请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审计报告及
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决定
本次发行上市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