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8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
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3,300,901 股(含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
股份变动的公告》),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最高成交价为 21.7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5.16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65,505.6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
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
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