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59 证券简称:必贝特 公告编号:2025-004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
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
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
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
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
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
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
(三)资金来源
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645号),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000.00万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20.00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9,114.31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5年10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5)1100012号)。
公司(含子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存
管理。
根据《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投入以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清远研发中心及制剂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200,460.91 200,460.91 149,114.31
(四)现金管理期限及投资方式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00亿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在前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
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9.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
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核算。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资金收
益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
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
本次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必贝特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