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香农芯创
股票代码:3004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人在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农芯
创”、“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香农芯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本报告书 指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香农芯创 指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露 义 务 人 所 持 的 上 市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由 5.12% 下 降 到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信息披露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8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14MA1WW5AW1T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设立日期 2018年7月12日
经营期限 2018年7月12日至2058年7月11日
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源路18号530大厦A313-1号
联系电话 0510-85227569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普通合伙人 无锡新投金石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 0.625%
有限合伙人 无锡市高新区创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95,000 74.375%
有限合伙人 无锡市云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25.000%
合计 800,000 10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情况
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曦 男 中国 中国 无
委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
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因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导致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
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持或减持等
相关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 23,793,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香农芯创 23,244,22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99998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股
股东 变动 变动 价格 变动 变动
名称 期间 方式 变动区间 数量 比例
无锡高新区新 2025.11.11 集中 181.98-204 -549,200 -0.118137%
动能产业发展 竞价 .37
基金(有限合
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3,793,420 5.12% 23,244,220 4.999985%
无锡高新
其中:无限售条件
区新动能 23,793,420 5.12% 23,244,220 4.999985%
股份
产业发展
有限售条
基金(有限
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伙)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受限情况
无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变动日期 变动原因 变动方式 变动数量 变动比例
无锡高新区
新动能产业
发展基金
(有
限合伙)
合 计 -549,200 -0.11813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情况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依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址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
阅,具体查询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66 号航天科技广场 B 座 22 楼
联系人:曾柏林、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
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
伙)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安徽省宣城宁国
上市公司名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经济技术开发区
创业北路 16 号
股票简称 香农芯创 股票代码 300475
无锡市新吴区清
信息披露义务 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源 路 18 号 530 大
人名称 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
厦 A313-1 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权益的股份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持股数量:23,793,42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12%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后,信息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变动数量:-549,200 股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0.118137%
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23,244,22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5%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 月 内 注: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是 □ 否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是 □ 否 □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 否 □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无锡高新区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