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2021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本次解禁限售股的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核准情况
监会”)
《关于核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1657 号)核准批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及上市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
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交易所上市。
(三)非公开发行锁定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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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港集团”)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即股份锁定
期自 2022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现锁定期届满,相关股东持有的总计 576,709,537
股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将全部解禁。
三、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499,074,661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为 576,716,903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22,357,758 股。
司总股本由 2,499,074,661 股增加至 2,501,308,481 股。2025 年 1-6 月,公司因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共新增股本 199,9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501,308,481
股增加至 2,501,508,381 股。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截至 2025 年 9 月 19 日,
公司的总股本为 2,501,565,281 股。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前述回购股份的
注销手续。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01,565,281 股变更为
激励计划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81,792,985 股。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持有人承诺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
限售股持有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
的情况,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
等损害本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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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576,709,537 股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发行对象名称
号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
营集团有限公司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上市前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后股份
类别 变动数(股)
份数量(股) 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76,709,537 -576,709,53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905,083,448 576,709,537 2,481,792,985
股份总数 2,481,792,985 - 2,481,792,985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已满,本次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
严格履行了其在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解除限售不会影响该股
东履行作出的有关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关于本次限
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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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吴嘉青 彭妍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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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签字:
王大为 李明泽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