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5-037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上午9:15-9:25、
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权股份总数的54.47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7,292,9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1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81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37,866,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5%;反对 2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弃权 24,7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3,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92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2%;反对 15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35,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71%。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19,6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7%;反对 267,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71%。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37,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4%;反对 22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4%;弃权 41,6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44,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7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58,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8%;反对 22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19,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16%;反对 24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弃权 38,8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6,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58,7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0%;反对 228,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8%;弃权 1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55,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75%;反对 231,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76%;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58,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01%;反对 22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 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171%。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4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90%;反对 24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0%;弃权 2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137,856,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7%;反对 22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04%。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宋方成律师、唐诗君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