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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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
三街 1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章昊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6,391 名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东代理人 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63,103,83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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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 6,38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1,828,826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1.208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 6,38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0,917,55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426%。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33,492,6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26,8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79,477,5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4172%;反对 9,313,1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2435%;弃权 2,126,84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39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章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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