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26 证券简称:秦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立案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被上诉人之一。
●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 55977.43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二审审理情况尚未明确,目前无法判断本次
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的《民事起诉状》和天津海事法院《应诉通知书》
等材料。江铜以海事侵权纠纷为由,请求宁波和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秦皇岛外代物
流有限公司、中国秦皇岛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约 7.83 亿元,并
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5)。
津 72 民初 1203 号之一、(2022)津 72 民初 1204 号之一、(2022)津 72 民初 1205
号之一和(2022)津 72 民初 1206 号之一的民事裁定书,驳回江铜的起诉。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
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上诉人江铜不服
天津海事法院作出的(2022)津 72 民初 1202、1205、1206 号裁定,向天津市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案号为(2025)津民终 340、341、342
号。
三、前次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本公司 2024 年 8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披露的《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原告/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
序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案件进展
申请人 请求 (万元)
就场存货
秦皇 岛汇 正商贸 港口作业 诉请对方支付货
有限公司 纠纷 物堆存保管费
置权
诉请支付土地占
秦皇 岛汇 博石油 海洋开发 终结本案
有限公司 利用纠纷 执行
土地使用税
秦皇 岛炫 邦商贸 港口作业 诉请支付库场使 终结本次
有限公司 纠纷 用费 执行程序
港口作业 诉请支付库场使 终结本案
纠纷 用费 执行
天津海事
陕西鼓风机 进出口代 69208.55
秦皇 岛外 代物流 对方诉请交付铜 法院已经
有限公司、公司 精矿 恢 复 审
限公司 纷 46881.01)
理,尚未
开庭
秦皇 岛外 代物流
有限公司、葫芦岛
对方诉请赔偿货 裁定驳回
中国化纤有 瑞升 商贸 有限公 海事海商
限公司 司、宁波和笙国际 纠纷
律师费、保全费 结案
贸易有限公司、公
司
秦皇 岛外 代物流
有限公司、葫芦岛
对方诉请赔偿货 裁定驳回
中国化纤有 瑞升 商贸 有限公 海事海商
限公司 司、宁波和笙国际 纠纷
律师费、保全费 结案
贸易有限公司、公
司
秦皇 岛外 代物流
有限公司、宁波和
安徽普来泽 裁定驳回
笙国 际贸 易有限 对方诉请赔偿损
公司、中国秦皇岛 失
任公司 结案
外轮 代理 有限公
司、公司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此次为江铜就同一案件提起的上诉,由于二审审理情况尚未明确,目前无法判断
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公司已选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全力、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