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音控股: 传音控股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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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有关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国际品牌形象,同时更好地利用国
际资本市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境内
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境外发行试行办法》”)
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H股并上市”、“本次H股上市”、“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公司
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
(即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 选择适当的时
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境外
发行试行办法》《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符合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香港
法律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
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和/或核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的
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发行H
股并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本次发行H股并上市是否能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
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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