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0 万股,发行价格 25.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78,296.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963.89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8,332.11 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6001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
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11 月 6 日
募集资金总额 178,296.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68,332.11 万元
□不适用
超募资金总额
√适用 67,455.80 万元
累计投入进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度(%)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 47.63 2027 年 11 月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运营中心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
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最近 12 个月(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尚未收回本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本 实际收益
现金管理类型 金金额(万
号 额(万元) 金(万元) (万元)
元)
其他:七天通知存
款
其他:固定收益凭
证
合计 4,140.99 61,35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64,00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20.31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467.70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65,000.00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61,350.00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3,650.00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
算。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
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并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全
面检查和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相关审议程序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不需要履行关联交
易审批程序。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东方 吴晶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