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授权委托书―――――――――――――――――――――――――――――7
议案一: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9
议案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0
议案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11
议案四: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授权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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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议案――――――――――――――――――――――――――――――― 14
议案七: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15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
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
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
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在会议召开前到达会场,
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签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
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
质询,股东大会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出席会议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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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影响股东大
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
门处理。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
署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
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
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问题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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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本公司三层第九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
厦)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
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参加人员: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列席人员: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主 持 人:郭章鹏先生
一、会议议题
程〉的议案》;
案》;
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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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具体
投票流程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 2025-047)。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
会、及时投票,公司将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提醒服务,通过智能
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
者主动推送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
市 公 司 股 东 会 网 络 投 票 一 键 通 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下 载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
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现场会议其他事项
弃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在表决票上签名。
监事作出答复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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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行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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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事规则〉的议案》
事规则〉的议案》
则〉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管理制度〉的议案》
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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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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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一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履行职务
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之日止,《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
公司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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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之二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
情况,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三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
况,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四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授权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
况,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规则》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规则》。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五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
订情况,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六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之七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持续符合监管要求,进一步
规范运作,公司根据《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
况,拟对《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46)及《北
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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