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29 证券简称:矽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定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
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因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中含有互为前提的议案,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 2025 年 11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
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9)
《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6)
案》 人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应选人数(4)
案》 人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 上述提案中,提案 1.00、2.01、2.02、5.00 应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除上述提
案外,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提案 2.00 需逐项表决。
(2) 上述提案中,提案 6.00、7.00 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应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提案 1.00 是提案 5.00、6.00、7.00 生效的前提,提案 1.00 的表决通过是
提案 5.00、6.00、7.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4) 本次会议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和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
证(如有)、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
函、邮件的方式登记以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00 以前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工业园 3 号厂房 4 楼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
“出席股东会”字样)。
联系人:杨波
电话号码:0755-28957758
传真号码:0755-89724107
电子邮箱:ir@sidea.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
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6.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7.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 4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经过股东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后,方可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的身
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矽电半导体设备(深圳)股份
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
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会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 修 订〈 公 司章 程〉 的 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
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案》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
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 〈 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
票数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何沁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王胜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杨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辜国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胡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姜达才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杜雪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黄敬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邹月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袁同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
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备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