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 关于全资孙公司向关联方出租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2 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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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0           证券简称:新莱应材           公告编号:2025-028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莱应材”或“公司”)于
孙公 司向关联方出 租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 司全资孙公司 LION
HYGIENIC MATERIALS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 “马来西亚孙公司”
) 向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 以 下 简 称
“INNOAXIS”)出租资产,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因美系半导体设备客户自身发展需求,公司股东中国台湾省籍自然人李柏
桦、李柏元在马来西亚设立INNOAXIS公司,自行接单、生产美系半导体客户
的订单,并成为其供应商。INNOAXIS公司拟与马来西亚孙公司签署资产租赁
相关协议,出租标的为公司位于马来西亚的全资孙公司的资产(以下简称“租赁
资产”),INNOAXIS公司在租赁期内须向马来西亚孙公司支付租金。
   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本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所直接控制之关联公司进行资产租赁,符
合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之认定。
   李柏桦、李柏元两人为新莱应材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INNOAXIS公司的
股东为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基于此,INNOAXIS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
联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不构
成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INNOAXIS公司(包含受同一主
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经过审计委员会会
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无需履行股东会决策程序。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实际控制人:李柏桦、李柏元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新山
  投资规模:2000万美金
  股权架构:李柏桦、李柏元各持股50%
  经营范围:半导体元器件和关键部件的生产和销售,机械零部件的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和热处理。金属切割和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服务和卫生材料制造商。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LION HYGIENIC MATERIALS (MALAYSIA) SDN. BHD
  承租方(乙方):INNOAXIS TECHNOLOGIES SDN. BHD.
  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参照合同签订时租赁资产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地段的
市场租赁公允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该定价机制充分考虑了市场行情,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
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该关联交易事项不涉及其他安排,亦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助于公司利润修复,从
而快速改善盈利能力。同时,也有助于公司闲置资产的快速盘活,提高资产运
营效率,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因此,相关交易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以租赁
资产所在地的市场价格为参考,经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公司向
关联方出租资产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
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
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2025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八、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可以使公司获取稳定的租金收入,一方面有助于公司利润修复,从而快速
改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公司闲置资产的快速盘活,提高资产运营效
率,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
负面影响。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
认为:本次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
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
实际需要,不会对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租金采用市场公允价格,不存
在侵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昆山新莱洁净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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