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初步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核并综合考虑,董事会拟提
名高军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由持股 5%以上股东千一
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千吉(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
名肖学礼先生、孙林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拟提名
户青女士、邓选民先生、薛志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户青女士、邓选民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
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
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兼任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户青女士、薛志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选民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
明,邓选民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及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柴明华先生、胡靖林先生、万晓峰先生、张清涛
先生将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自动离任。柴明华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务,仍继续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
备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胡靖林先生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微组
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万晓峰先生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直至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张清涛先生离任后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
理,直至第四届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亦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承诺进行管理,也将继续履
行其已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小偶先生、祁丽女士将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
选举生效后自动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
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于小偶先生、祁丽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与健康
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任太原风华信息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劲拓实业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易
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易天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执行董事;2017 年 12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中山市易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深
圳市易天基业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军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240,5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重庆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电气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华为电气有限公司研发部
工程师,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研发部高级总监,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电子
部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22 年 4 月,任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肖学礼先生通过持股 5%以上股东千一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
限公司-千吉(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23,0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任职于金融机构、知名资产管理公司、创业投资公司;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千
一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孙林旗先生所属公司为千一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
是持股 5%以上股东千一私募基金管理(山东)有限公司-千吉(嘉兴)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孙林旗先生通过千一私募基金
管理(山东)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比为 0.002%。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三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
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上述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24 年 2 月至今,任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湖北分所审计部注册会计师,美的集团财务部总账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
务部高级财务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计
部审计总监。
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担任深圳市亚威广告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豪威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京豪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加中创新
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豪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粤湾国际文化旅游产
业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美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深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加中海归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加中科技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赛艾特会展(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加中(深圳)国际商
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深圳市佳园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豪威
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豪威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深圳豪威超高清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亚威信息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6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亚威会展有限公司总
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平板显示行业协会秘书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候选人户青女士、薛志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
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邓选民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
明,邓选民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