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66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
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世纪恒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
理机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修订、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是否需要提交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述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序号1~3、7~11、14、19、21的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序号1、2
的制度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方可生效,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制定的治理制度全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