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28 证券简称:世纪恒通 公告编号:2025-067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16 人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1—
A、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
制造业;(2)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涉及主要行业
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家
注: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上年末合伙人数量,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数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近三年签署
何时成为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为
或复核上市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注册会计 从事上市 在本所执 本公司提供
公司审计报
师 公司审计 业 审计服务
告情况
项目合伙人 李娜 2012 年 2009 年 2025 年 4家
月
签字注册会 2017 年
侯明利 2017 年 2015 年 2025 年 1家
计师 12 月
项目质量控 2011 年
朱敏 1995 年 1993 年 2025 年 21 家
制复核人 11 月
—2—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中汇会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
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
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计的资质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
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
—3—
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 2024 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利
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