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华盛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
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46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3,333.34万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14.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633.4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6.64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0]00013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合计 45,426.64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 2022 年第三次会议,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盛昌仪器仪表巴中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规
划,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 6,000.00 万元,另外,终止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内运营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将尚未投入上述项目
的部分募集资金 18,943.82 万元(含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项目“华盛昌智能传感测量仪研发生产项目”
建设。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合计 46,484.3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
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
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发行主体为商业银
行的投资理财品种,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包括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
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
(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等,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具体现金管理
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理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
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
波动的影响;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合作,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投资品种。
间,公司及子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
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
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
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
正常开展,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
高其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决策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认为:
项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
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所需资金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
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章 毅
刘光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