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数据: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11-11 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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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股票简称:科华数据     公告编号:2025-084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设董事 8 名,其中非独立董
事 4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
职资格审核,并征得候选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成辉先生、陈四雄先
生、陈皓先生、周伟松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
虹女士、杨光松先生、史欣媛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
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
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肖虹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肖虹女士和史欣媛
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光松先生目前尚未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董事就任前,公司现任董事仍将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公司对
第九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福建平和人,中共党员,博士研
究生学历,教授级电气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型
人才、福建省高层次A类人才,荣获中国电源学会会士、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
全国劳动模范、福建省优秀专家,福建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
周年创新创业人物等荣誉。历任漳州科龙电子仪器厂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等职务。2010 年 9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厦门科华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漳州科华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漳州科华新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北京科华众生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要社会职务包括中共福建省第八
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八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省第二届信息产业专家委员会委
员、福建省工商联执委及常委、福建省光彩会常务理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成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27%的股份,持股总数为
任董事长职务;陈成辉先生和董事候选人陈皓先生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
陈成辉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生,福建漳州人,EMBA硕士学位,
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入职公司,是公司自主培养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福建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类、福建
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福建青年科
技奖获得者、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先进工作者、漳州市劳动模范、漳州市优
秀人才。目前担任的社会职务:民建福建省委委员、民建漳州市委副主委、中国
电源学会副理事长、中国电源学会新能源电能变换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漳州电子协会理事长。公司历任职务: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研
发部副经理、研发工程师。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裁职务;2021年10月至今,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兼任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厦门科华数能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四雄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2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
董事职务;除上述情况外,陈四雄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生,福建漳州人,漳州市人大代表,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毕业,美国东北大学研究生毕业,新加坡国立大学EMBA在
读。2014年4月进入公司,历任公司董事长助理、智慧能源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
总经理、厦门华睿晟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云集团副总裁、科华
海外营销中心总裁。2020年4月至2024年2月,担任公司副总裁、公司云集团总裁,
全面负责公司IDC数据中心建设及云基础服务解决方案业务工作。2021年10月至
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兼任副总裁。2024年3月至今,兼任公司海外营销中心总裁,
负责科华海外的战略部署及指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皓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持股总数为146,000
股;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厦门科华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董事候选人陈成辉先生与陈皓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况外,陈皓先
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
信被执行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福建龙海人,硕士,中共党员,
副研究员,清华大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硕士生导师,曾在清华大学电气工
程专业攻读学士及硕士学位。历任清华大学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功率电子技
术研究室主任、清华大学电力电子厂厂长、北京卅普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
北京清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常务
理事。201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伟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持股总数为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生,福建福州人,应用经济学(统计)
博士后,管理学(会计)博士。现任厦门大学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会
计学会金融会计委员会委员;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虹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生,贵州贵阳人,博士,集美大学教
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光松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生,辽宁沈阳人,法学博士,厦门大
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厦门大学经济法教研室副主任,厦门市高层次人
才。现兼任福建远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平竞争审查
第三方独立审查专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独立审查专家、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福建省金融
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厦门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欣媛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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