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25 证券简称:红太阳 公告编号:2025-059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及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
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大会”的表述更新为“股东会”,“或”的
表述更新为“或者”,对部分阿拉伯数字(含百分比数字)更新为中文
数字;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新设置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具体由公司职
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如因增
加、删除、排列某些章节、条款导致章节、条款序号发生变化,修改
后的《公司章程》章节、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递减;条款相互引用的,
条款序号相应变化。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的后续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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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公司章程》的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
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同步修订、制定,具体制度清单如下:
是否需提交股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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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部治理制度中,第1、2、3、4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其中第1、2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制定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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